哈萨克斯坦-中国互免签证协议11月10日生效

哈萨克斯坦政府和中国政府之间的互免签证协议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

哈外交部消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于2023年5月17日在西安签署的互免签证协议将于2023年11月10日生效。

协议第11条显示:双方应在相互收到完成其生效所需的国内程序的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后生效。

根据协议规定,缔约国公民,持有效旅行证件,因个人事务、旅游、医疗、国际运输、过境以及商务目的(签约、谈判、咨询服务等)入境、出境、过境对方国家领土,可免办签证。自入境之日起,可在该国境内停留不超过30个日历日,180个日历日内累计不超过90个日历日。

哈萨克斯坦公民有效旅行证件包括:护照、哈萨克斯坦回国证明。

中国公民有效旅行证件包括: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临时旅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