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分析成员国房产税制并提出间接税政策建议

2022年7月21日,OECD发布《OECD成员国房产税制报告》,对OECD成员国的房产税制进行了比较评估并提供了改革的政策建议(此前相关报道,请参见IBFD于2022年7月22日的新闻)。

报告指出,房产税产生于资产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购入、持有和处置)。间接税(VAT或交易税)通常发生在购入阶段,而持有和处置阶段通常征收的是直接税(如资本利得)。

从VAT角度而言,OECD报告中确定了两个主题:(1)VAT通常适用于新建住宅,有时实行低税率;(2)在实施节能住房改造措施的背景下,一部分OECD成员国对住房改造中使用的材料实行低税率或零税率。

OECD在报告中表示,交易税(如销售税)在成员国中很普遍,因为从征管(即,显而易见、可准确衡量的税基和高遵从率)和政治经济(较少的公众反对)角度而言,交易税是极具吸引力的。

但是,OECD指出交易税应谨慎使用。这种说法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交易税潜在的扭曲性质。经济文献表明,交易税会阻碍资产所有权,进而影响住宅市场。此外,劳动力的流动性将受到影响,因为高昂的交易税可能会阻碍人们为获得就业机会而搬迁的脚步。

从收入的角度来看,OECD指出交易税税收收入往往是顺周期的。这伴随着经济低迷时期资金短缺和经济扩张时期过度支出的风险。尽管实证结果喜忧参半,报告指出交易税可能有助于遏制过热的房地产市场投机活动。

OECD的结论是,减少或取消交易税是可取的,但必须逐步进行并伴随其他方面的税制改革,以避免房价上涨和房主大发横财。

作为交易税改革的替代性方案,OECD提出了以下可能性:(1)区分自用和非自用房产的交易税;(2)课征与房产价值成比例的累进交易税率。其他政策工具(税收或非税政策工具)可用于尽量减少交易税的负面影响,应该在地方房地产市场、更广泛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与货币政策兼容性的背景下对其进行评估。